卑诗省现正修订条例,容许电邮作为业主与租客的服务途径,使双方更容易参与排解纠纷过程。 修订将于2021年3月1日 生效,以执行出租房屋专责小组(Rental Housing Task Force)的建议。专责小组了解到租客和业主双方均希望使用电邮等更现代化的沟通方法,作为可以接受的通知形式。 卑诗省律政厅兼专责房屋事务条例修订后,只要其中一方就通讯用途向对方提供电邮地址,业主和租客便可以用电邮作文件往来。过往,业主和租客须要亲身,或透过普通或挂号邮寄方式交换实体文件、把副本送到一位成人手里、把告示贴在门上,或以传真输送等形式沟通。虽然过去并不允许电邮等电子服务方法,但在无法使用其他方法的情况下,仲裁员会接受电邮方式。故此,过去数年业主与租客都有接受以电邮为证明文件并没有出现问题。 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如果业主和租客无法使用个人服务,住宅租务审裁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简称RTB)总监颁布命令,容许双方以电邮作文件往来。条例修订后,业主和租客便可以永久使用电邮服务。 省府亦延长命令,允许卑诗省内的分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在本省处于紧急状态期间,利用网上开会,包括年会和特别大会。 这项根据《紧急计划法》(Emergency Program Act)而作出的临时修订适用于所有分契物业管理公司,不论他们之前是否已经通过附例容许网上会议。 分契管委会一直都有弹性在网上召开每月分契管委会会议。这项指令可以帮助分契物业管理公司依从省卫生官限制50人以上的限聚令,网上召集年会或特别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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